跟 SKB 文明鋼筆聯繫之前
以為是大公司 律師函都發了
應該會做出妥適的處理吧
結果沒有
我們的要求很簡單
在官網 IG FB道歉 收回已販售的商品
賠償金額三萬
我想這對一間大公司來說都不是很難達成的條件
結果只有默默在官網貼上道歉 還是網友跟我們說才看到
而且原始的版本 連「女士」兩個字都沒有
粗魯的寫上「對李屏瑤致歉」
女士兩個字還是我們去電要求加上
至於三萬元賠償金額的部份更荒謬
對方的窗口在電話中不斷跳針
「你們害我們公司商譽受損」「李小姐講那些話我們主管不能接受啦」「我們有道歉啊」「你們那些都是不實指控我們公司商譽受損你們要澄清」
當事人不願意花太多時間在跟他們糾纏
於是我們擬了聲明
裡面大概表示SKB已經盡他們最大能協商 雙方亦達成共識
對方看了以後不滿意
持續跳針「你們之前發文都是不實指控」「我們商譽受損」
要求我們更改聲明內容才要賠錢
我去函提醒
三萬元是貴公司的賠償費用 不是李小姐為你們粉飾太平的酬勞
然後
就沒有然後了 對方再也沒有任何回應
我不知道要怎樣才能讓這樣一間大公司了解
侵權的是你們 應該賠償道歉的是你們
不要講得好像受害者是乞丐 為了賠償應該配合你們所有要求
套句屏瑤的文章中提到的
「毀損SKB名譽的,是做出每個決定當下的SKB自己」
雖然身為律師應該客觀
但SKB這家公司的任何產品 我以後都不會再購買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HikaruPhototropism/posts/19718493529744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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